2021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教师队伍、人才队伍结构,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人才需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层次
根据《2021年潍坊市高端技术人才(团队)引育认定分类目录》,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引进总数不超过15人。
第一层次: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第三层次: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第四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教师。
二、引进专业
(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
(二)聘用岗位及管理。优化高层次教育人才管理和评价,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三、引进条件
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7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询、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12:00时。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至邮箱wfsjyjzzrsk@wf.shandong.cn,并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
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
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定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情况。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询
建立面询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科研素养、履职能力等实施评估。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批分期实施面询。
(四)考察考核
面询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核对象,统一组织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询、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激励政策
按照《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落实高层次教育人才相关待遇。
1.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落实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其中引进的博士人才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3.住房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按照《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落实人才安居待遇。
4.服务保障。落实人才服务专员、“人才绿卡”等制度,畅通子女入学“绿色通道”,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妥善解决。
5.参加面询人员,按财务报销规定报销国内往返交通费,安排面询期间的住宿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6-8096382。
附件: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潍坊市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潍坊市教育局
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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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引进教师公告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沂市教育局计划引进31名,临沂市体育局计划引进1名,列入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9月2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3日9:00—10月8日 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引进学校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预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察体检。
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临沂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yi.gov.cn/)、临沂市体育局网站(http://lyty.liny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4743(市教育局)、0539-8099896(市体育局)
附件1:《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诚信承诺书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
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02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人。
03
招聘条件
(一)
●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
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
-
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
●
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
其他条件
-
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考察时提交。
04
招聘程序
一
●
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
个人报名
-
1.报名时间:
-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1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kjzyxyrsc@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所属一级学科或门类)+联系方式(如:专业教师3+张三+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138xxxxxxxx),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专业教师3+张三+报名登记表)。
报名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PDF文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PDF文件);
(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excel文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相应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认证的,提供:①有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学位证中文翻译材料;②有本人签名的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以上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PDF文件);
(7)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聘文(PDF文件);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PDF文件),对暂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三
●
资格审查
-
1.资格初审
简章发布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指定专人不定期查看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也可在报名后与学院电话沟通,提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
2.资格复审
四
●
网上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时间、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
●
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
●
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将通过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
●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05
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06
联系方式
07
其他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临沂职业学院
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现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院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省单独招生资格高校、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学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学院。近年来,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应聘人员应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计划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计划表
四、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9:00—9月29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9月26日11:00—9月30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报资格初审。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网上初审。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2、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档案管理证明(由档案所在的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报到证有派遣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未就业证明,如未参保证明(可使用爱山东App社保查询结果)、派遣工作单位出具未到岗就业的加盖单位公章说明等。
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担任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0人(含50人)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依据。
1、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每人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面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等,关于笔试我校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划定范围,不接受有关考试内容的咨询。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和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监督电话:0539-2872027(学院纪委)
0539-2872062(学院组织部)
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军政教官公告
根据定向培养士官教学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军政教官(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航海类专业教师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身心健康,符合从事职业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船长、轮机长、水手长、机匠长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196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能讲授船员培养和培训相关课程。
军政教官
热爱国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服从意识和奉献意识强,中共党员。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2020年9月份以后退出现役。
有5年及以上(一期及以上士官)的部队服役经历,且有至少3年基层带兵管理经验,并具备下列类别之一:
● 第一类,有3年及以上班长、中(分)队长、排长、连长或指导员等直接带兵经历;
● 第二类,曾担任部队训练机构(基地)或师旅级及以上教练员培(集)训的教练班长或队长职务;
● 第三类,参加师旅级及以上教导队培训,获得“四会”教员、或“四会”教练员证书;
● 第四类,有不低于2年的连级及以上作训参谋工作经历。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上述第四条第二、三、四类之一的二期及以上士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学历(含中专)。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能长期从事常规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能讲授军事理论课程。
招聘岗位、数量
航海类专业教师2人;军政教官5人。航海类专业教师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情况在学校官方网站(www.bzpt.edu.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3日9:00—30日18: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zzyxyrsc@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要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请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应聘航海类专业教师人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滨州职业学院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军政教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适任考试成绩单)、船员服务簿、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教科研成果证书、个人获奖证书、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应聘军政教官人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士官证、复退军人退伍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滨州职业学院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军政教官报名登记表》(附件2)、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获奖证书、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党组织关系证明、个人档案中个人简介和任职命令。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航海类专业教师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开考比例。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船舶驾驶台值班基本知识和船舶操纵专业知识,在航海模拟器上操作。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内容为船员合格证书和适任证书培训课程知识。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军政教官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定开考比例。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包含3公里跑、引体向上、队列训练三个项目,按2:2:6比例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参照定向培养士官培养标准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身体素质、组训能力等内容,每个项目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等量化考核,考核单项“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
面试包括理论课试讲、答辩和四会教练员模拟示范三个部分,按4:3:3比例计入面试成绩。理论课试讲内容为党史、军史、时事政治、军事理论等内容。答辩和四会教练员模拟示范内容为士官生的管理、教官工作与管理、士官生培养应急情况处理、四会教练员会做思想工作模拟示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综合知识、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实际能力。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受聘管理和待遇
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合同期内,航海类专业教师月工资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5000元;船长、轮机长4500元;大副、大管轮4000元;二副、二管轮3500元;三副、三管轮、水手长、机工长3000元。军政教官月工资为4500元。以上工资含本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合同期内学院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学院将结合考核情况,对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合同期内,受聘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转入学院,党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可转入学院。
合同期内,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院相同岗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附件1: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滨州职业学院招聘航海类教师、军政教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
0543-5089971、508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