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欢迎你来湖北工程学院学习深造,为了你能顺利入学,愉快的开始大学生活,请认真阅读本指南,做好入学准备。
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5日、6日两天(7﹕30至18﹕00)。
联系电话:0712—2345651,传真:0712-2345668。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快捷办理报到手续,建议学生在指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尽量不要提前或延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可由家长来校代办报到手续,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迟入学时间至2016年9月15日,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通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由各省(市、区)确定是否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请考生珍惜入学机会。
2、新生报到地点:湖北工程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
3、学校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4、乘车路线
(1)火车乘车路线:乘火车直接到孝感有两种途径:①乘京广线火车的新生可直接在孝感站下车(不要在孝感北站下车);②乘火车到武汉中转的新生,可视具体情况,先乘火车到汉口站、武昌站或武汉站,再转乘火车或汽车到孝感。
(2)飞机乘车路线:新生乘飞机到武汉天河机场,再转乘汽车到孝感。
(3)长途汽车路线:新生乘长途汽车到孝感客运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示
新生要根据个人家庭所处位置,合理确定到校乘车路线,并提前购买车票,旅行途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5、新生接站安排
学校于9月5日、6日8:00~17:00在孝感火车站和孝感客运中心站安排接站,新生出站后直接联系我校接待处即可。
★温馨提示
我校在其它地方未设迎新接待点和接待人员,请不要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新生在其它时间抵达孝感的,可自行乘车到达学校,到湖北工程学院图书馆一楼招生就业工作处,有值班人员接待。
二、入学时须携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纸质档案。
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新生凭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毕业中学领取密封后的学生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3、户口迁移证。
根据国家户籍政策规定,新生入学时其户口可以选择迁移,也可选择不迁移,直辖市、孝感城区的新生户口原则上不迁。选择迁户入校的,必须持当地派出所签发的防伪《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名称统一填写为:湖北工程学院。选择不迁户入校的,以后不再办理转迁手续,且毕业时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由学生自己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迁移户口按以下方式办理:
(1)时间要求:交户口迁移证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迁移证要求:户口迁移证应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迁移证右下角应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入户。
★温馨提示
根据公安机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更改个人户口的关键信息,因此,新生应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等信息是否与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完全一致,否则不能入户。
4、党、团员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
(1)党组织关系:学生党员须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二者缺一不可),介绍信题头统一填写“中国共产党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收转。
(2)团组织关系:新生携带本人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5、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0张。
三、新生缴费
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厅相关文件标准执行。为了方便学生报到注册,简化手续,学校财务处集中收取的款项采用银行批量代扣代缴方式。新生可在8月26日前,将财务处集中收取的款项存入学校发放的校园卡内,报到时直接到所在学院领取收据,办理入校手续。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见本指南附件1。
★温馨提示:
学生校园卡供缴纳学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生活困难补助、银行存取款等使用,学生务必妥善保管。校园卡使用办法详见本指南附件2。
根据国家政策,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大学学业,各省(市、区)都在开展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助学贷款需求的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来校报到前,到个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随本通知附带的《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四、其他
1、除军训服装外,新生被服行李等生活用品自备。
2、赴校途中请注意安全,谨防证件、钱物等被盗或遗失。
3、不要轻信各种推销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4、新生录取相关信息可登录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beu.edu.cn)进行查询。
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