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五)报考初级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及镇(街)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副高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197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毕业)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12日为截至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2: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招聘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1日9:00—6月5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weijijuzgk@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拨打电话0534-2181693进行确认。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报考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岗位无开考比例限制,不参加笔试,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5月1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有明确体现),学信网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岗位的考生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A类(卫生类)和B类(综合类)两类。
A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B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岗位的考生,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研究生、副高级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参与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公立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招聘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德州市德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