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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作弊考生将留下信用污点

   日期:2015-04-25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47    
核心提示: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作弊考生将留下信用污点

  今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笔试,将于4月25日(今天)开考,此次考试首次纳入浙江信用体系,如果考生出现较严重的违纪违规情形,会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个人信用记录将留下污点。

  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笔试今开考

  2015年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注册的考生为26.11万人,初审通过的人数为24.55万人,最终缴费确认的人数为20.53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占24.53%,社会人员占75.47%。

  记者还了解了宁波方面的情况,本次公务员笔试,宁波共有24434名(含优秀村、社区干部437人,特警153人,省残疾人职位5人)考生缴费确认参加考试。共设14个考点,824个试场。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gwy.zj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准考证各个栏目,如发现信息错误,可立即联系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技术部(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b415室,电话:87131622)提出更正。

  考试首次纳入浙江信用体系

  今年的公务员招考有一个“亮点”,即首次将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浙江信用体系。也就是说,如果考生在考试中出现较严重违纪违规情形,会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个人信用记录将留下污点。

  据悉,违纪违规情形包括: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

  在此之前,《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对违纪违规的情况也有处罚措施,“轻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重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惩处。

  不过,从今年起,不仅有以上惩处措施,一旦在信用体系中留下个人信用污点,随着国家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今后或对单位政审、申请银行贷款等个人信用有较高要求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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