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一定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2名。招生专业、各学科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
说明: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交验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未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现场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2014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将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实行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
3.初试日期和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为体检、英语(包括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者复试前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不合格者不参加复试。复试方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习年限
三年
八、学习及生活条件
学校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到10000多平方米,配置无线网络,藏有40多万册社会科学图书报刊资料、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目前网上发布可供查询的中外文数据库有50多个。初步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
学生宿舍为双人间,配空调、宽带、室内卫生间、淋浴设施等。
学校设有篮球馆、羽毛球馆、室内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能够保证学生文体活动的需要。完备的学习设施和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九、研究生奖助制度
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自2014年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将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奖助力度。有关学费及奖助政策的规定将另行公布。
十、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微博)辅导班,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寄出,请考生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避免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4.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查阅。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2014年的招生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6.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