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4-25日举行,我校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共有2242名。为持续做好我校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督促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杜绝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考前诚信教育。各院系要结合实际,面向备考学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主题教育,严明纪律、讲清规则,提高学生认识,做好预警防范,确保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为研究生招生考试塑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风气。
2.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形式。各院系要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涉考犯罪等内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不请人替考,不参与买卖“考研真题”或作弊器材,不轻信传播“考研内部信息”,不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3.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厦门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17〕78号)和《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厦大学〔2017〕79号)等文件,结合《学生违纪案例选编》(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中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前纪律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良好考风考纪,增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相应处分。
4.营造良好迎考氛围。各院系要引导备考学生合理规划复习时间,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以良好的身心状态迎接考试。目前疫情新形势下,请提醒学生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近期减少外出,自觉遵守考试有关健康防疫要求。各单位要做好留校备考学生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保障和帮助,积极营造积极向上的迎考氛围。
联系人:林老师2188162
附件(https://xsc.xmu.edu.cn/info/1017/27071.htm):
1.刑法中关于考试入刑的规定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厦门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
4.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
5.厦门大学学生违纪案例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