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
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086003食品工程
拟接收名额: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约95人
食品工程专业:约100人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02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03
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学院对申请江南大学推免预报名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查,于9月27日前对审查通过的学生分批进行考核。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学院审核“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学院将通过线上面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复试,面试使用钉钉平台进行远程面试。
(五)录取
1. 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 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5.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04
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攻读硕士期间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金龙鱼奖学金、康师傅奖学金、姚惠源·胡珏琴百万奖助爱心基金、奥特奇奖学金、光明奖助学金、翼邦奖助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同时有机会参与学院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等国际交流项目。
(三)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