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评议成绩将作为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时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人员
参加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体考生。
二、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
报考材料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不可通过其他途径提交。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见后续通知。
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2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三、提交材料内容
报考材料清单(模板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清单若与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要求有出入,则以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须提供证明,请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内上传)如下:
1.基本信息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籍学历证明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作品(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开题报告或作品说明等)
(5)硕士阶段科研设想或专业实践计划
(6)外国语水平证书
(7)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诚信考试承诺书
2.代表作
近3年内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最多提交3项能反映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高水平教材、文艺新闻出版作品、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学术和社会影响的高水平科研、创作成果等,须按重要程度排序)。
注:除上述要求外,我校部分专业(方向)对代表作提交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部分专业(方向)代表作提交要求》。报考相关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
3.贡献度
(1)各类获奖证书(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文学艺术创作获奖等)
(2)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
(3)各类科研、创作或学科竞赛获奖,如成果或项目为多人共同完成,须注明排名顺序
(4)社会服务、实习实践、志愿活动等(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支教等,须注明时间、地区及岗位)
(5)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任期须满一年)
(6)德智体美劳荣誉获奖(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以及各类文体比赛获奖等)
(7)其他能证明自身社会贡献度方面的材料
4.主观评价
个人陈述(含报考原因、自我评价等内容)。
5.其他
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的电子版材料。
另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满足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温馨提醒:
1.考生可在系统开放前,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模板可参照附件,部分材料需要加盖本科就读院校公章的,请提前协调以便正常开具。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确保真实性,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其进行全面考查并给出材料评议成绩。考生材料评议成绩查询等,详见中传研招网(http://yz.cuc.edu.cn)届时相关通知。
附件:部分专业(方向)代表作提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