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以上接收调剂的各专业具体缺额等信息请以网上调剂系统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情况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与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由复试专家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专家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特别提醒:我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硕”仅接受初试科目业务课含302数学二的工学类学硕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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