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础保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领导小组,以及由院士牵头、各基础学科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将“实施基础学科提升计划”纳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构建全方位谋划、全要素改革、全周期支持、全链条衔接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格局。在本科生院设立拔尖创新教学中心,整合优质资源,汇聚多方合力,统筹推进基础学科拔尖计划2.0基地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调整拔尖人才培养特区,涵盖8个创新实验区、8个基础学科拔尖基地(班)、12个双学士学位项目以及4个先修课程计划。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育工作,打造注重基础、通专融合的“2+1+X”(2年通识教育与专业基础教育、1年专业核心课程学习、1—6年本研衔接专业学习与学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成立“国豪书院”,以高标准选拔一批心怀使命、志趣高远、潜力突出的学生,分别进入“强基计划”和工科试验班、医学试验班等,打破专业壁垒,推动跨学院、跨专业、跨校区资源共用共享,持续完善进阶式、多样化的拔尖人才培养模式。
优化选鉴模式,贯通发展路径。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苗圃计划”等,加强与中学的合作对接,推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有效衔接,构建以突出创新潜力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拔机制,多渠道选拔对基础学科有志趣、有天赋、有潜力的青年英才。增加基础学科招生计划,适度放宽“强基计划”的入围考核资格,扩大报考资格范围,吸引更多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报考。探索推进以“高考直接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报考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多元评价,努力发掘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中学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针对进入计划的学生,建立动态考核、灵活退出的分流机制。鼓励通过计划考核培养的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支持部分拔尖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选报研究生导师,建立以科研兴趣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研究生选拔机制,加大拔尖基地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比例,推动实现对拔尖学生的全过程贯通式培养。
深化培养改革,完善育人体系。制定《关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完善培养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创新招生机制、建设一流课程等专项行动计划。强化对拔尖学生的长周期培养和稳定性支持,在本科阶段,围绕课堂教学链、创新实践链、交流合作链的横向培养轴,及本硕博阶段的纵向培养轴,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能力进阶等方面进行一体化设计。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改革,营造浸润式、熏陶式的育人环境,实行个性化培养、研究性教学,不断强化学生的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打造“学业导师+朋辈导师+项目导师”的联合导师制,为拔尖学生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指导,推动实现因材施教,师生共进。根据不同专业基本知识体系和课程模块内容,探索建立导师指导下的完全学分制,新设材料科学与工程等73个进阶式培养的微辅修专业,实行“共性基础+个性发展”的培养模式,切实满足拔尖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坚持“基础厚重、工科带动、交叉互动”的“理医文工”学科协同发展理念,持续深化跨院系跨专业的交叉融合。面向本科生,开放校内外前沿科学中心、大科学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仪器设备,在“两院”院士等基础学科名师大家指导下,开展实验教学、创新课题研究,以及跨学科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技大赛等。引导学生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积极参与各类重大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等科学实践,树立勇攀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细化质量标准,推动内涵发展。围绕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纲要》,将一流质量标准落实在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资源、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修订涵盖学校、职能部门、学院三个层面的“质量手册”,切实为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提供科学依据,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进一步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加强质量管理。制定《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框架》,按照校、院两级管理架构,明确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及职责分工。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强基计划”专业单独纳入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校内专项专业评估,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方式。探索建立多维动态的育人质量观,整合教育、管理、文化、技术等要素,推动实现教学过程向育人过程、质量管理向质量治理、制度约束向价值追求、信息化向智能化的“四个转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大师引领、朋辈互促、氛围熏陶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