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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4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三)

   日期:2024-05-30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浏览:153    评论:0    
核心提示: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市内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市外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单位,部队、银行系统、国家金融监管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铁道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的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

1.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含已对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同),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提供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月份为介绍信开具当月。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平台发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操作,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审批通过后,再由学院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接收。组织关系转入全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各学院党组织方可填写介绍信回执并加盖公章,再交由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党组织。

(三)各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编码及介绍信抬头及目标党组织名称请见通知附件(附件: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一览表: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4/0529/c1392a193703/page.htm),党员本人可根据录取情况,将党支部名称及编码提供给原所在党组织,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特别注意:

1. 2024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无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 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学籍)档案的,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党员材料单独成档的,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勿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请勿将介绍信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

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可联系党委组织部:010-64434910。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202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般为9月),将根据班级情况成立团支部,新生在团支部成立后方可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在报到后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若毕业院校要求及时转接,可先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三、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转移户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无法迁移户口;二学位学生无法迁移户口。

2.户口迁移线下提交材料,请新生入学后将纸质版户口迁移材料原件提交至院系辅导员,由学校统一报公安机关审批。

3.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学生集体户口不等于北京常住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毕业后必须迁出。

5.新生迁入我校后,除退学外在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籍为北京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2.户籍在京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

(1)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户口迁移证上》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具体市或县,不能只写到省一级(直辖市除外)。

(4)户口迁移证原件需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含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5)集体户落户当年不受有效期限制,故《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如若超期无需延期。

4.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教育部、公安部审批,落户周长约为10个月,在此之间无法办理更新或补办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大家妥善保管证件,如需更新证件请在落户前完成。

5.户籍相关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huji@mail.buct.edu.cn。

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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