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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日期:2024-10-23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    浏览:96    评论:0    
核心提示: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5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172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5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单独编班上课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25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8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2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为5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发改委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学、设计学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食品与营养(新增专业,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机械、电子信息每生每学年6000元,设计、风景园林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业管理、风景园林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奖助体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同时可申请“三助”津贴。
  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六、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试
  一、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四、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
  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中不进行加试。
  八、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调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学校的调剂政策将于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最新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视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学校提交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体检
  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开学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5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如因报考信息填报问题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递补录取情况、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等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其他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B座428B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034
  网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869、86323616
  邮箱:yzb@dlp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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