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类别与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实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97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231人,科研经费专项计划53人,中外导师联合培养专项计划8人,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人,思政骨干专项计划3人(本校录取名额不超过1人)。
2025年,我校在工学、理学、医学及管理学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机械、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江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普通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思政骨干,科研经费,中外导师联合培养,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事宜详见《江苏大学2025年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拟于2025年5月初发布,5月份招录)。
三、招生方式我校普通计划博士招生分为三批次。第一批次直接攻博招收于2024年9月-10月进行,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同步;第二批次硕博连读招收于2024年11月-12月进行。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和第一、二批次招生情况,学校于2024年12月份公布剩余计划,并于2025年4月份开展第三批次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工作,第二批次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三批次普通招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四、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接攻博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需满足:
1.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
2.符合我校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五)硕博连读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需满足:
1.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
2.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或博士点学科相关的全日制二年级专业型在读研究生;或原则上应是来自《中国大学评价》前百强高校或国内其他院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须考生所在学校学科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的全日制三年级在读研究生(须在2025年6月份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是国外在读留学生(THE、USNEWS、QS、ARWU最新发布的排行榜之一前300强高校,须在2025年6月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本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本校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若不申请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明确。
4.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对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可以跨学科申请,但必须由申请人向所报考的学科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报招生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0分,或TOEFL成绩≥85分,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相关领域学术论文(论文可以在被收录数据库中检索或已见刊)。
(六)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需满足:
1.已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硕士学位,或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境外高校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已成为行业重要业务骨干,并在所从事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经所在招生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普通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
(八)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七)条规定外,还需满足:
1.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原则上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背景。
(九) 报考专业学位定向博士考生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一般须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单位承担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具体要求参照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五、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除“直接攻博招收”外,所有考生都需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bsbm/。网上报名开始日期:2024年11月5日,“硕博连读招收”方式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8日;“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截止日期:2025年1月6日。考生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240元(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
(二)提交材料“直接攻博招收”、“硕博连读招收” 方式考生于2024年11月13日至18日(“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考生于2025年1月4日至8日)到研究生楼520室现场或以邮寄方式(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并按以下材料顺序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1)《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附件1);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或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申请表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附件4);(3)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附件5,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附件6);(5)获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读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6)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7)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8)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原件一份、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在读及应届考生无需提供);(9)在职人员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附件7);(10)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8),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报考硕博连读的境外在读留学生还需提交成绩单与在读证明;(12)报考专业学位定向博士考生需提供在单位担任科研项目业务骨干或管理骨干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综合考核办法(一)直接攻博招收考核办法直接攻博招收与2025年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同步进行,其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具体参见我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月25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12月2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并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材料评估权重、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权重由各学院自定,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25年2月28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
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1、学校统一组织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分为英语(一)和英语(二),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术学位博士选考英语(一),专业学位博士选考英语(二),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无需参加英语水平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
初试日期: 2025年3月9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25年3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2、综合考核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1)材料评估。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
(2)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将考核方案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专业能力考核。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材料评估、基础理论笔试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权重由各学院自定,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七、录取直接攻博招收、硕博连读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直接攻博招收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院招生计划的80%。以上二类招收录取人数均占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
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学术学位定向生源人数(不含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思政骨干专项)不超过本学院目录招生计划的10%(小数点按进位计算)。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不超过招生总计划3%。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日期秋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间为2025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届时由学院核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制与学费(一)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
(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最终以江苏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三)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元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请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导师招生指标(一)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奖励指标原则上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
十一、其他事宜(一)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类别的导师须列入2025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我校专职导师中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近三年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以及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指导教师(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每年可自主推荐1名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遵照所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三)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在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信息详见《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202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生与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六)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后才可报名和提交报考材料。在职人员(含报名时还未办理正式离职手续的人员)只能报考“定向”,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定向”。离职手续已经在办理中的考生和已正式离职的考生提交报考材料时还须向我校提交已经与工作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包括本科、硕士等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编号以及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各学历阶段学习工作经历信息,录取通知书接收详细地址等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报考材料后,我校将从严审查有关报考信息和报考材料。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室邮政编码:212013联系部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8780086Email:yzb@ujs.edu.cn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