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统筹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等工作。
(二)成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导师组,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成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负责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科目题库的命题等工作。
二、复试形式及考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
1.审核考生复试资格
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考资格审查资料,考生按《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要求,将审核材料按照相应材料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须在3月22日前按要求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系统(https://yjszs.nmu.edu.cn/)完成注册登陆(详见附件1),提交复试审核材料。
2.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9号楼504(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进行复核。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要求2025年3月25日8:00前到候考室候考,需带上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调剂复试时间: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
(四)复试科目
1.外语能力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专业课测试
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其他内容及要求
参照《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执行。
三、录取成绩计算规则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50分、15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满分各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的计算。
(二)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四、拟录取规则
(一)学校先进行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
(二)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三)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若按上述规则拟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根据其余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四)进入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考试违纪违规。
5.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监督和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
学院申诉电话:0951-2066807
学院监督电话:0951-2067508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