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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肉串汪”因妇女节低俗广告被罚10万元

   日期:2023-06-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112    
核心提示: 近日,北京自由派餐饮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今年3月8日,该公司烧烤品牌“肉串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借势营销时,被网友质疑涉嫌低俗营销。
   近日,北京自由派餐饮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今年3月8日,该公司烧烤品牌“肉串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借势营销时,被网友质疑涉嫌低俗营销。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272******
  法定代表人:倪某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九条第(七)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8日9:15在其微信公众号在发布商业促销广告。广告内容为文字:“三分熟稚嫩青涩,七分熟轻熟味道好,全熟肉硬汁少,轻熟女才有更有味道”及配图形象化宣传 。无广告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0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2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5-29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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