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工作需要家庭、社会共同参与,为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本通告发布起10日内。请通过下方链接在线反馈意见。
链接:调查征集在线反馈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survey/form_1594.html)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7日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省2020年8月和11月分别印发了《关于实施浙江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和《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文件”),部署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方略。为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以及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两个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当前浙江省正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打造教育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技能人才作支撑。“两个文件”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提供了浙江路径与浙江实践。《意见》对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安排,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对于职业院校更好地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从技能强国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对于巩固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从产业需求、人民期盼、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的出台,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对于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推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两个文件”出台,是浙江省落实“职教20条”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行动。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贯彻落实《意见》上唯实惟先、走在前列,结合“两个文件”要求,努力将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将浙江经验发展为中国经验,坚决扛起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使命担当,将浙江省职业教育打造成“质量高地”“融合高地”和“创新高地”,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迅速在全省上下掀起学习贯彻《意见》的高潮
《意见》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与指导性。各地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统一安排,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领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摆上议事日程,连同“两个文件”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准确把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教育、人社、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要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原原本本将《意见》精神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国家和浙江省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研究阐释。各地要组织力量,针对《意见》和“两个文件”中职业教育新理念、核心概念,如“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本科”“三教改革”“双高建设”“产教融合”“职教高考”“普职融通”“1+X证书”等,结合具体措施和实践,进行研究、解读和阐释,使各地各单位及社会各界能正确理解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丰富含义,准确把握《意见》和“两个文件”的意图和精髓,使各地职业教育行动与中央及浙江省的发展方向和战略举措保持一致。
(三)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策划开展《意见》和“两个文件”集中宣传学习。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导向,通过系列解读、权威报道,讲好讲透政策举措,释放鲜明信号,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准确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大力宣传“两个文件”出台以来的贯彻落实举措、成效经验和特色亮点,引导激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聚焦重点任务,奋力打造全国职教高地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强化效果导向,逐项落实《意见》和“两个文件”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任务的落地落细。
(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职教育规模与当地产业发展需要、高中段资源配置、人民群众的选择相适应,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融合发展。扩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愿学尽学。支持优质高职院校扩大办学规模和辐射能力,合理布局建设新校区或特色二级学院。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凝聚高质量发展动能。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谋划体系设计,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巩固专科高等教育主体地位,把发展本科职业教育作为体系建设关键环节予以突破。逐步打破现行体系内分段单独培养模式,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形成学历与技术技能等级的体系化对应,优化、创新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并逐步提高比例。实施高中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在部分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与现行高考制度衔接,稳步探索中本贯通培养的有效实现方式。加快使职业教育体系内无缝衔接成为进入高一级职业院校学习的主通道。深入推进普职融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推动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产教“五个对接”,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形成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生态。到2025年,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大中型企业比例达到70%,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现专业大类全覆盖。优化供给结构,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适度超前布局培养紧缺人才。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发展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康养、绿色石化等一批人才紧缺专业,裁撤一批供给过剩、核心竞争力不足的专业。构建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密切校企命运共同体,推动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增强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适用性。
(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双向强化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教育,增强发展潜力和培养的适配性。完善省、市两级联动的中职专业核心技能监测和文化基础知识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分专业的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企业相关证书的配套衔接。到2025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获得职业技能高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职业院校参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的学生覆盖面达到50%。强化职业教育标准建设。改进职业教育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从学习者的职业养成、发展潜力、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等维度,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探索“智评”模式,建立浙江特色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实施“五育并举”的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
(五)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方式,推动职业教育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推进多元办学改革,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院校主动与行业企业合作,实现多主体育人。加快推进部省共建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提升新动能。用创新理念和手段破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实施产业教授制度。把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开展教育生态监测的重要内容。
(六)推进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建设长三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云平台,共建长三角职业教育协作试验示范区,共同打造职业教育发展的“长三角样板”。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扎实推进德国企业与院校在华举办职业教育试点,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浙港职业教育联盟作用。设立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国际交流。
四、加大浙江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出台相应政策。对照《意见》和“两个文件”中的任务,列出工作清单,进行任务分解,保障任务落实落地。完善各级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经费投入、企业办学、行指委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建立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定期工作会商制度。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制定的重要内容。强化教育督导,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人力社保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资源注入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政策支持。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文件要求,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全省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制度。拓宽经费投入多元渠道,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企业落实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信用等各项激励政策,汇聚更多社会资源注入职业教育。建立并完善校企合作、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等收入用于绩效激励机制,“在确保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的支持政策在2025年前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分步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协同。建立职业教育分级统筹机制。省级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设区市强化对中职教育发展的区域统筹,从统筹专业设置入手,统筹区域发展布局、招生、师资、实训、就业等职教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大力融通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并实施有效整合。协同推进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支持各地探索职教高地建设的地方特色方案,强化区域协同协作,及时将成功做法推及全省。
(四)优化发展环境。优化职业教育人才政策,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提高技术技能社会地位。加强正面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发展观。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宣传品牌,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党委和省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于2021年底前将学习贯彻《意见》和“两个文件”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